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)的申报工作,根据《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司函〔2021〕16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办法
1.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教育部社科司主页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
2.申报系统自2021年2月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《申请评审书》的填表要求填写。专项任务项目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在申报系统上传《申请评审书》电子文档,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 1月底—2月18日,申请人利用寒假时间认真打磨、完成《申请评审书》,各学院、部门组织专家给予线上线下的指导;申请人于2月18日前将《申请评审书》交由科研秘书报送科研处。
2. 2月19日—28日,科研处组织专家对《申请评审书》进行集中指导。
3. 3月1日—15日,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,各学院、部门再次组织专家进行面对面指导;申请人于3月15日前将《申请评审书》交由科研秘书报送科研处。
4. 3月16日—19日,科研处组织专家对《申请评审书》进行集中形式审查,及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。
5. 3月20日—21日,申请人根据科研处形式审查意见修改《申请评审书》,并通过教育部申报系统上传《申请评审书》。
6. 3月22日—23日,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在线审核《申请评审书》,生成并打印《申报一览表》,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及以往立项情况,认真阅读教育部社科司申报通知要求,切实提高申报质量,避免重复申报。
2. 项目经费按照《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。
3.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。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、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。
4.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将被取消三年申报资格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
5. 各二级学院、科研机构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、真实,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。
联系人:邢新叶,联系方式:86178137,电子邮箱:xingxinye@njxzc.edu.cn,办公地点:方山校区行政楼432。
附件:
1.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)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2.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)课题指南.pdf
科研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)
2021年2月17日